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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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合法地单方面中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此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当劳动者患有疾病或身体负伤,且符合相关医疗标准的满期要求之后,其无法胜任原来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其次,劳动者可能存在严重的行为过失;最后,企业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进行裁员操作。

存在不可抗力、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催告后仍不履行这三种情况,都满足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该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方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

购房合同中,买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解约: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开发商一房多卖或重复抵押;隐瞒房屋抵押、出售事实;面积误差超出3%;卖方逾期不交付房屋;或卖方阻挠所有权登记。拆迁安置协议中,拆迁人另售安置房买方可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