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菲,中共党员,执业深耕民生与商业交叉领域,现为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秉持“以法理温情解生活难题,以商业思维护权益底线”的执业理念,在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及经济纠纷中构筑“防患—化解—增值”全周期解决方案。 专业方向覆盖四大核心领域:婚姻家事聚焦高净值人群财产分配、复杂抚养权争议及继承纠纷;劳动争议擅长企业用工风险全链条防控,为陕西知名企业提供合规体检,担任法律顾问;合同纠纷与经济纠纷则以“交易逻辑还原+证据链重构”为利器,主办过上亿标的合同纠纷,办理的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买卖合同、建工合同、借款合同等多种合同争议,为客户化解风险、创造价值。 实务之外,深耕规则输出与社会价值,热心法制公益宣传,坚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公益援助,让专业既有力度更有温度。2025年,承办的案件被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评选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始终坚信,优秀的法律人既要懂“法条的边界”,更要懂“生活的褶皱”。在家长里短中守护公平,在劳资博弈中寻求共赢,在商事往来中预警风险——以专业为桥,连接规则与人情,此为使命,亦为毕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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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的必备资料在办理房产继承鉴证时,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首先是《房产继承公证书申请表》;其次为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部分内容包括由医疗机构提供的生理性死亡证明,或由法院发布的宣布死亡公示等文件资料;第三项则为遗产权属证明文件;第四项为继承权证明文件材料;最后,还有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公证处对遗产继承公证申请的材料是否会予以退回公证机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仅仅是针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严谨的核实工作,并且在核实过程中,原件仍然归还给您。登记程序当事人需诚实地向公证机构详细说明所申请公证事宜的全貌以及相关事实与情况,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且充足的证明材料给到公证机构;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足之处或者明显缺陷的,公证机构在必要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以供审核。

关于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在申请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与材料进行公证事宜:第一,就房屋所有者而言,您需要提供其死亡证明;其次,对于要公证的房产所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为了确认继承人的身份,您将被要求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最后,根据您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的具体规定,可能还会有其他必要材料需要您提供。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准备以下资料:继承人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复印件、被继承人离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凭证等)。无法亲自前往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已故继承人需提供死亡及户籍注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和遗嘱也需一并提供。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③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④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但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的还是需要咨询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