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王和平律师,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擅长合同、婚姻、刑事辩护等领域,曾办理多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巨大、案件结果良好;曾办理武汉市硚口区杨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取得检察院撤诉的结果。 坚信“我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立即咨询
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直系亲属权益的情况下,赠予可以被撤销。若赠与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违反了赠与合同的承诺,赠予也可以被撤销。此外,赠与人的经济状况如果显著恶化,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或家庭生活,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

关于不履行赡养义务情形下撤销赠与行为的流程关于撤销赠与合同之程序,可遵循以下几种路径进行处理:首先,在赠与物品尚未实际交付之际,应向对方发出明确的撤销赠与合同告知函,待该通知书送达至相对人处后,原赠与合同即告失效。实施此类方法前,需征得双方共同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其次,若选择在赠与物品交付之前以默示方式撤销赠与,则必须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明确指出,当事人因达成解除婚姻关系之合意而签署的离婚协议中所附带的赠与条款,在达成协议后的一年内均有能力提出变更或撤销该条款的请求;同时,对于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而言,他在所赠与的标的财产产生权利转移效力之前有权撤回自己给予的赠与承诺。

夫妻间现金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双方当事人作为配偶,若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予他人,那么,当另一方发现这一事实时,有权在三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项财产赠与行为的主张。根据本法相关条款之明确规定,此类涉及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权益的诉讼,其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签订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