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2、提交证明诈骗事实发生的证据材料,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3、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4、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
1、票据诈骗行为分别有: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法定其他情形等。2、遭遇诈骗可以收......
未成年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需要根据年龄决定是否量刑,如果是属于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诈骗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诈骗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咨询该律师1505人阅读
信用卡诈骗五万元,性质恶劣,属重大罪行,刑事责任为三到十年。 根据法律,诈骗数额较小者,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数额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三年以上有期。数额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者,最高可判十年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1875人阅读
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有权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代理案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理过程中享有辩护权。若嫌疑人未请律师,裁判部门在特殊情况下应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1300人阅读
信用卡欠款达五万元及以上虽不一定面临刑事指控,但如属恶意透支,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恶意透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超期透支,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1534人阅读
审理电信诈骗案时,诈骗金额难定导致判决困难。应搜集证据,如账务明细、银行账户记录、通话记录和电子数据,确认涉案金额。若无法查证所有被害人或计算涉案金额,但账户用于诈骗且嫌疑人无法解释款额来源,不应轻易将款项归为“犯罪数额”。需综合分析其他证据,探讨其他收入渠道,以确定“违法所得”的唯一性,从而认定犯罪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