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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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主要差异为确保自身的财产权益得以顺利实现,当事人往往会选择向法院申请实施财产保全手段。财产保全主要分为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两种类型。这两者之间存在以下几点主要区别:首先,提起的主体有所差异。

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主要指在法律上,婚前所取得的资产及因人身伤害赔偿、指定赠予或专属于一方生活的财物。婚后所得财产通常视为共同财产。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予合同指定的一方财产、专用品及其它特定情况下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区别如下: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而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1、提起的主体不同。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4、裁定时间不同。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主要差异在于:财产性质上,婚前财产为婚前已归属个人名下的财产,而婚后财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财产。财产内容上,婚前财产主要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财产则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后获取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及知识产权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