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马士丹律师,现于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劳动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起草审核合同、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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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只能找别的证据来证明咱们之间有没有钱和债这些事儿了,比如说转账记录,证人说的那些话什么的。

民间借贷官司嘛,要想告的话,得先满足几个条件才行:首先,就是你跟这个案子得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其次,你得知道你要告谁,也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再者,你得有个具体的要求,比如让他还钱之类的,并且得有证据证明这是真的;最后,这个案子得归人家法院管,也就是说,你得在他们的地盘上告。这个法律条款可没说一年能告几次,所以只要你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条件,你就可以在一年内告好几次。

别小看这张民间借贷欠条。它的有效期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从你发现自己被坑了,或者应该早就知道自己被骗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过了二十年这个期限,那就别想法院会帮你了,除非你能找到什么别的原因让法官愿意给你延期。所以说民间借贷欠条这东西还是得注意时效问题。

在我们生活中的民间借贷纠纷里,光有张借条并不代表借款关系就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说的,当出借人想要告借款人的时候,得拿出借条、收据、欠条这些能证明你们之间有过借贷关系的东西,还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贷关系确实存在才行。

民事案件在正式开庭之前,人民法院应该提前三天将审理事项通知给各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也就代表着,若您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需要走上法庭解决时,至少需要经历一次正式的法庭聆讯,这样既能确保法院公开公正地审理案件,同时也能保证在开庭之前使得所有涉案人员都知悉此事。鉴于某些案件也许会因为上诉等原因而必须进行多个回合的审理,因此也不排除会发生额外的开庭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