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这样判刑。1、职务侵占罪的判刑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不算。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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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已偿还,处罚可酌情从轻或减轻。轻微情节或可豁免刑罚。依据法律,挪用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数额大且超三个月未还,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将面临刑罚。主动全额退还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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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客观要件包括: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所有权,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行为人需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并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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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国有资产的个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可能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给个人,达到一定数额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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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伙人私自侵占合伙财物,即涉嫌犯罪。合伙企业虽无独立财产权,但财物属全体合伙人共有。普通合伙人须以全部财产偿还合伙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后才有股东,而合伙企业无股东。无论公司性质,股东或合伙人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否则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