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
一般来讲,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不论归哪方所有,离婚时都不能当作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是婚后贷款买的房,一起还贷款,那对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贷款本金和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向对方要补偿。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双方商量好了就按协议办;没商量好,那就上法院。法院会保护儿童、女性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度等因素,做出公平的判决。

夫妻共有财产在一方死亡后应如何进行分配(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积累的共同所有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首先从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分离出一半属于配偶方所有,剩下的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2)对于夫妻一方死亡后的遗产分配问题,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享有的份额通常应该是平等的。

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的法律处置策略在夫妻若要解除婚姻关系之际,首先应当对共有之财务予以协议划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方及其作为无过失方应得利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在涉及到双方签署协议离婚的情形中,若其中一方未能遵守其在该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分配条款,那么另一方有权根据这份离婚协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并生效之后,便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即自对方未履行协议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