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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股东会

时间:2024.03.02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383人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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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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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放量:455 2022-06-09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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