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公司给的
股权通常属于赠与,公司的股权赠与是可以附加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实施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