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邦赫律师事务所
董雨春律师2007年毕业,2009年至今执业13年。福建法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筑拆迁法律专委会主任,民商法律专委会副主任。从业十余年,一直致力于房产及建工领域,企业管理及合同纠纷,取得《企业合规师》证书并考取二级建造师。擅长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合作纠纷,建设工程以及与建工有关的监理、设计及其它服务纠纷,园区服务、酒店管理及其他地产配套服务纠纷。董雨春律师曾先后担任多家多元化集团法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管岗位。熟悉房地产、医养、酒店、产业园等行业公司运作特点及内部管理体系,对公司法律风险体系搭建及内部合规体系搭建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参与大量投资、并购及合作谈判并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主导处理了多起建工纠纷、合作纠纷以及收并购遗留问题的处理,为律师团队胜诉提供了重要支持。
咨询该律师
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咨询的问题探讨中介与房主的角色差异1. 通常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当事人仅为出租方与承租方两方。2. 在交易初期或尚未签订合同的时候,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主要服务属于居间性质,其角色类似于代理人。但在正式签署书面合同时,代理业务已圆满完成,相应的代理合同及中介协议亦已执行完毕,因此中介机构无需再在租赁合同中承担任何责任并享受任何权益。

1.房屋租赁协议涉及出租方和承租方两个主体。 2.中介机构在合同初期提供居间业务,类似代理角色。合同签订后,中介无需再在租赁合同中承受义务并享有权利。 3.若在租赁期内与房东产生纠纷,应与房东协商或通过仲裁、诉讼解决,中介机构仅作为证人。

当购房过程中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出现矛盾纠纷时,您有权向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工商管理所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和投诉,相关部门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对此类事件进行调查、调解并告知最终处理决定。

房地产经纪争议可先向工商局投诉,七日得到处理结果。若未解决,可依据合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后,如仍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流程能确保争议得到公正、高效的解决。

购房与中介纠纷,可向中介所在地工商局、工商所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工商局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协调处理并通知结果。若协商无果,可按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仲裁结果不满,可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