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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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能否冻结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问题尽管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予以冻结并享有限期一年的处置权力。然而,在被执行人未能如约履行已由法院判定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法院便可依法采取措施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锁定并停止发放相关款项,旨在阻拦被执行人可能试图进行的资产转移行为。

公积金乃属于职工缴费所构成的长期性住房储备资金,具备社会保障性质,并不等同于私人拥有之独特资产,可任意挥霍处理。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置房产时,只能填写一位或两位(即夫妻双方)的户名。

农村自建房未获房产证如何提取公积金有关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述:首先,当事人需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提取请求,由用人单位对其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开具相应的提取证明。其次,当事人需携同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提取证明等一系列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申请。随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于接收到申请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提取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当员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后,他们有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用来偿还公积金贷款,但需注意的是,这部分资金仅限于用于偿还贷款,不可用于其他用途。通常情况下,这些款项将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以完成实时还款。1.如果员工在购买房屋时并未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也没有进行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那么他们完全有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购房之时提取其账户内相应的公积金余额。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另一方有权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都处于婚姻关系中,且一方购买房产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那么另一方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文件提取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或支付购房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