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爷爷奶奶的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赡养时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我国并没有赡养年龄的规定。但是,无劳动能力的一般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2、......
1、不抚养父母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遗弃罪。2、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如果犯遗弃罪会判处五......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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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指年龄超60岁的父母或子女已去世且年龄超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的费用不可享受个税附加扣除。满足60岁以上年龄条件的被赡养人限于纳税人的亲生父母、姻亲中的父母或收养关系中的养父母等法定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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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子女的照料责任是首要的,儿媳可以协助。但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儿媳需要赡养或照料婆婆,这一责任主要由子女承担。不过,从道德角度看,儿媳应该照顾婆婆。如果儿媳愿意,她也可以承担赡养婆婆的责任。总之,尽管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但儿媳在道德上应当关心和支持婆婆,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照料和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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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儿未履行赡养义务,儿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包括准备、审查、立案、开庭审理(含法庭调查、辩论、寻求意见和调解)、宣判等环节。如女儿行为构成遗弃罪,侵犯家庭成员平等和人身权益,拒绝扶助年老、年幼、患病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且儿子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则女儿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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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痴呆症患者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其继承的财产必须登记在个人名下,遗产处理需遵循法律规定,在患者去世后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若需在患者健在时处置财产,需启动特殊程序,确认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再由监护人负责处理房产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