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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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婚前给付彩礼后,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法院倡导在以下情况下返还彩礼:未登记结婚、已登记但未同居或因彩礼导致男方经济困难。处理彩礼纠纷优先通过协商,可寻求人民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法院递交书面调解申请或直接起诉。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起诉状、证据,法院审核并决定受理,随后通知被告,双方回应并进入法庭审判和判决阶段。

在中国,退还聘礼的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二是已登记结婚但夫妻无法和谐共处,导致婚姻破裂;三是男方因给付聘礼而陷入经济困境。以上退还条件均需以离婚为前提。

下列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给付彩礼后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上,婚后通常不退回彩礼。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双方仅形式上结婚未共同生活,或未登记结婚且彩礼导致付款方生活困难,可考虑返还。判断是否返还要考虑彩礼实际支付数额、使用情况,以及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耗和时间因素,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