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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登记,如何办离婚

时间:2024.10.18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34人
律师解析: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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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律师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 zhangtao1982830 北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 刑事部执行主任、盈科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领域“优 秀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并一直致力于刑法和婚姻家事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成功办理过数百起案件,与公检法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精于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各类案件。 职业经历 盈科浙江区刑事专 业委员会主任 杭州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 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盈科 (杭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执行主任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 杭州下城区“法护创客”公益律师顾问团成员 执业领域: 1、婚姻家庭领域: 专 业代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提供涉及婚姻状况调查,代理婚姻过错赔偿诉讼,抚养权纠纷,代理。  2、刑事领域: ①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材料,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审判阶段:参加法庭审理,依法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②死刑复核阶段:依法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③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④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3、代理侵权损害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工伤索赔,名誉侵权索赔等法律事务遗产继承纠纷等法律事务;审判阶段,参加法庭审理,依法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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