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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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民去世后的土地权属,两种情况需区别对待:个人单独分配的土地,村委会有收回权;家庭共有的未过确权期土地,遵循法律程序由家族成员继承。集体所有土地归村集体,由村集体组织或村委会发包;涉及多个集体组织的土地,分别由各组织或村民小组负责。

协商、调和、仲裁及诉讼。1、协商:当合同各方在保持友好关系的前提下,彼此协商处理纠纷,此乃最为理想之方式。2、调和:若合同各方可商议未果者,经申请后可由相关机构派员进行调和,例如某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时,可请求上级机构出面协调。

协调,和解,仲裁以及司法程序。1. 协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下,协商以寻找纠纷的合理解决方案,这被看做是最佳的处理方式;2. 和解:若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他们可以选择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协商处理、调解商议、仲裁程序和法律诉讼。具体而言: 1、协商解纷:在双方以诚信为本的基础之上,凭借互相理解,共同协商解决矛盾与纠纷,这无疑是最佳的处置之道; 2、调解英明:若各方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寻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第一种方式是协商,即合同签订各方基于互尊互谅的原则,通过各方积极努力沟通协调,共同解决纠纷问题,这无疑是最为理想且高效之举。其次,调解也是一个备选方案。若合同当事人没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他们有权请求相关权威机构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