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凯讼律师事务所
汪锐律师自2014年起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曾服务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现为广东凯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业以来,参与处理诉讼案件300余宗,尤擅长合同、房产、公司、债权债务及婚姻家事类型案件,代理案件胜诉率高,结案周期短。因为长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累计制作合同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文件等法律文书超过2000份,代理参与民商事谈判并解决的争议超过60宗。2017年10月的一宗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不利的被告代理人,在了解到原告之起诉极有可能虚假诉讼后,为当事人及时设计了一段录像场景,成功捕捉到对方当事人焚毁对我方有利证据的录像,并最终说服了一审法官驳回对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二审已维持原判;2017年11月的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作为原告代理人,得知对方当事人有可能转移财产后,汪锐律师连夜赶往对方公司附近待命,就近办公,最终在当事人委托后的第二天完成了立案和财产保全工作,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前往法庭调解,360余万元的货款及诉讼费、保全费尽数收回;在2018年3月的一宗侵害集体经济组成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中,作为弱势的村民一方代理人,广泛检索了大量判例,对比了新旧法律条文,最终为部分村民追回权益,间接影响该村村委会的办事合规性。怀揣对法律的敬畏之情,汪锐律师在代理的诉讼案件中,尽职尽责,能够深入了解案情,广泛检索判例和依据,丝毫不怠的为当事人谋求权益,合法规避近乎一切风险,同时在处理非诉事务上,大量的文书拟写和止争谈判经验,使得当事人能认可给出的法律意见,争议双方往往通过律师工作而不计前嫌重归合作。汪锐律师认为:司法环境越来越光明,觉察法律先机以及握紧法律武器的人才能稳妥的走向人生巅峰,守护财富和幸福。他自认是年轻而富有激情的律师,也是忠诚又不失原则的朋友,与之为伍,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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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按照更低的比例来算。不过要提醒大家,这个只是诉讼费的一部分,具体的费用还是要看你所在的地方和你的案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才能确定。

那咱们要是遇到那种过了法律追诉期的民间借贷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欠债的那个人就可以用“我不还”来当借口。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结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那这个时候借款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不还你钱了,而且法院也会站在他那边。

借款合同纠纷可不是单单只有那种我们平常打交道的民间借贷。按照那个叫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来说,民间借贷就是我们跟个人、公司还有其他像企业这种非法人组织之间借钱、还钱,拉过皮条似的行为。但是如果你遇到的借款合同纠纷里面牵扯到的是那些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办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者他们旗下子公司之类的,因为做贷款业务发生的矛盾,那这个规定就对这些事情没用。

咱们说说这个个人借贷纠纷的事儿吧。其实,这个诉讼时效就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除非你是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或者法律上还有别的规定。那啥,诉讼时效是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也就是从你意识到或者应该意识到那个还钱给你的人没有按时还钱给你的那一刻开始算起。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的话,就算你去法院告他,他们也是不会管的,除非你能找到一些特别的理由,让法官觉得这个案子值得再审理一次。

嘿,要是你遇到借钱不还的人,想要告他的话,管辖法院可以选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是个普通人,那就去他常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起诉吧。但如果被告是公司或者其他组织,那就得找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被告不止一个人,而且他们住在不同的地方,那每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这个案子。所以说,要告谁,去哪个法院,主要看被告住在哪里,还有他到底是什么身份(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公司企业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