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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23人
律师解析:
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首要分子,即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
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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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亮律师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赵孟亮,男,1985年出生,本科毕业,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担任过廊坊市区政府及廊坊大型集团的法律顾问,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办案经验,致力于刑事辩护,团队办案理念以专业团队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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