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和律师事务所
游小文律师系福建泰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法律方面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游小文律师主攻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保险理赔等方面法律工作。执业以来,协助、办理了多起影响大、标的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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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房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无明确协议,婚变时不动产归属登记方,贷款视为其个人债务。增值和共同还款部分需补偿另一方。若婚后加名视为赠予,无明确比例协议则房产平分。婚前限购政策促使部分人以个人名义购房,但共同出资需证据支持。贷款来源如非夫妻收入,且有明确约定,可排除共同还款论。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购房,房产证仅登记该方名字,则该房产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对方。若双方共同还贷,无论房产证是否登记双方名字,均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自由协商分割,无法协商则提交法院裁决。若房产未办理房产证且涉及贷款,法院通常先判定暂时占有,待房产证办理后再行分割。

婚前按揭购房,婚后是否属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一方出资首付并独自还贷,房屋属其个人财产;双方共同还贷,则首付为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若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无论出资情况,房屋均视为共同财产。 此外,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共同还贷,房屋为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特定遗嘱或赠与、个人生活用品等。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男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子,男女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房贷是由买房者一人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房子归买房者,也就是归男方。

离婚中,婚前按揭房产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协商解决困难时,法院倾向于保护子女权益、维护女性及惩罚无过错方,酌情分配。若房产确属卖方个人财产,则无需分配,直接归属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