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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能否构成特殊累犯

时间:2025.02.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962人
律师解析:
未成年人不能构成特殊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特殊累犯也是累犯的一种,不可以由未成年人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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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构成。 虽然《刑法》没有关于特殊累犯年龄限制的明确规定,但 更多>>
  • 如果认为特殊累犯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那么立法时在把未成年人犯罪排除在累犯之外的同时又把未成年人犯罪纳入特殊累犯之中,岂不是自相矛盾,有违了立法意图。故不能构成累犯。...... 更多>>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五民律师事务所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类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杭州,以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为主,秉承“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的服务目标。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服务部,由律所主任及多名专业律师带队,深耕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多年。结合企业的发展阶段,将企业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相结合,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 律所主任介绍 程杰律师,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杭州市第九届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导师,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业务专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屋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律师荣誉: 1、荣获“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 2、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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