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巨航律师事务所
深圳专职律师,在民商事、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刑事辩护中,办理过假冒注册商标、诈骗、非法经营、盗窃、寻衅滋事、帮信等罪名案件,经验非常丰富,同时还提供法律咨询,文书起草,申请取保、接受委托处理各类案件等服务,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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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准文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书罪,既遂影响重大。刑法规定:一般违法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2万-20万;情节恶劣者,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下,罚金5万-50万。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伪造、变造、转让相关证件,将面临刑事处罚。个人犯罪,如情节轻微,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2万-20万);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款上限提高至50万。单位犯罪则对企业进行罚金,对直接责任人执行个人刑罚。

擅自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将受法律追诉,定为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情节较轻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二至二十万元;情节恶劣者,将面临更重刑罚。

我国法律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设定了最高三年徒刑和二万至二十万元罚金的惩处。而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如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范围在五万至五十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