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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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公告日起类似房地产市场平均水平,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严谨评估,评估方法包括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评估考虑地域、时期、预期收益等因素,确保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的市场平均价。价值评估需由专业机构完成。

关于拆迁货币补偿后购买商品房是否为安置房的探讨:在采用货币补偿后,所购商品房并不属于拆迁安置房。原因在于,货币补偿是个人财产的完全转移,因此用此款项购买的房产不被视为安置房。值得注意的是,拆迁补偿具有补偿性质,而购房是市场行为,两者不能等同。因此,货币补偿后购买的商品房不属于拆迁安置房。

拆迁补偿货币安置后,农村耕地所有权一般保留。但如协议中已将宅基地及地上农作物价值纳入拆迁款,且已全额支付,则不应再索求其他赔偿。若补偿未包括土地及植物价值,您仍保留合法权益,未来或可获相关补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农村拆迁货币补偿价格的计算标准问题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