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刘雅琪律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名专注于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的律师,年均结案一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所在律所的团队即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常法中心荣获2019年度无锡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所有疑难案件均有不少于五人的团队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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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父母赠予房产归属取决于赠与条件:无特别声明并登记双方名下的,视为共同财产;有明确指定或单方登记的,房产归指定方或个人所有。父母意愿决定房产归属。

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赠与时间和登记情况。若赠与发生在婚后,且明确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非共有财产。若无法确定所有人或未明确专属于一方,则视为共有财产。

婚后父母赠房给子女,其归属关键看赠与合同。若合同明确指定为个人,房产属单方;否则,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标注至关重要,否则依照法律默认为共享。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若无特别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约定仅赠与一方,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法律还规定,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子女购房出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在婚姻关系期间,若无特别约定,父母赠予子女的财产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若婚后有一方父母为子女购置不动产,并明确将产权登记在出资子女的个人名下,则该不动产应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确保了父母出资购房的意愿得到尊重,同时也保障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