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依据就对被拆迁人合法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房屋强行拆除,拆迁人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了被拆迁人的
房屋所有权。此时被拆迁人在主张自己的民事上的
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可以向公安机关
报案追究
行为人的
刑事责任。
2、主张民事财产权利,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
强拆的房屋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损害赔偿之诉或者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
国有土地上的
房屋拆迁补偿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房屋
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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