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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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明文规定,若债权国或者债务国其中任何一方不幸离世,其生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抑或是债务便将由继承人逐一承袭。在此过程中,作为继承人将在承受继承的实际财产价值范围之内来履行其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算义务。换言之,如果被继承人所遗留下的财产价值不能够抵付相应的负债总额,那么身为继承人可以选择不必承担超出该评估价值之外的债务,除非是他们自愿作出额外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指婚姻期间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金融责任,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这包括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承担的债务。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除非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合意之债通常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或开展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比如家庭的日常开支等。而个人债务则是在婚前一方所欠下的债务,或者是婚后未经对方同意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进行的大额个人投资所产生的债务等。

债权人拒绝同意债权转让议案的情况应对举措在债务人和债权所有人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关商债仍然能够进行转让。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已发生法律效力,即便债务方未给出明确认可,亦不会对商债转让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法律如何保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1.深入审查借款人的信誉情况以及其偿还贷款的财务能力。2.精心制定并签订严谨、规范的借款合同,确保合同文字表述清晰且无误。3.妥善保管所有交付金的凭证,以便在必要时向法庭提交作为证据。对于出借方进行诉讼而言,他们必须提供例如借据、收据、欠条等能够确切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债权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4.在约定借款利息时,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正当利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