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时间:2024.10.1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44人
律师解析:
1、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的这段时间。未开始继承,谈不上放弃,可如果已经做出分割处理,再放弃就是放弃取得的遗产所有权了。
2、放弃继承必须明确表示。如果不表示继承也不表示不继承,且不主动参加分割,不能当做放弃继承的表示。
实践中有多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或数个在其他继承人争议时不参加争议,但也未表示放弃的,当到法院诉讼时,即使不主动参加,法院也会追加,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许阿赛律师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经验10年+。许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擅长办理纷繁复杂的家事案件,对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和判决依据有深刻认识,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更具操作性、更切合实际的法律服务。办案严谨细致,工作耐心负责,坚守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深受同行、委托人信任,并获得高度评价,获得锦旗不胜枚举。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