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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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属于分割的范畴。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夫妻因感情破裂选择结束这段婚姻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遵循的原则为平均分配。然而,鉴于生活的错综复杂和种种不确定因素,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得以实现条件的完全平等,往往会出现其中一方相对弱势、一方涉及出轨行为、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纠纷中,针对双方的财产分割事宜,通常有三种主要方式:首先,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自行制定公平分配方案;其次,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诉诸法庭,法官将根据财产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最后,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曾以书面形式约定所有财产均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之时,任何一方只要因为抚养子女、照顾年迈父母或者为对方提供了大量的帮助而承担了更多的责任,都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另一方也必须对此给予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关于再婚夫妇离婚财产的分割与继承的规定再婚后夫妇之间关于财产的划分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应提交给法院进行裁定,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优先考虑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定。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族土地承包经营中所拥有的各项权益,理当依据法律予以充分保障。

二婚夫妇在分配和继承财产时,需要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共有财产。在婚姻期间,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于婚后财产,需要双方协商分配,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平均分配。在继承时,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优先权。

夫妻婚前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除非双方书面约定为共有。在婚姻期间,夫妻可以自由约定所得资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而变成共同财产。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