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多少日
时间:2024.10.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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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双方需要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离婚证,
逾期没有领取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
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才能
办理离婚证。
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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