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
王铭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擅长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领域的案件,办案专业、认真负责,成功代理了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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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之前,若欲购买房产,仍可将双方姓名载入房产证之中。然而,选择在房产证上署名哪一方,乃系由双方自愿商定,国家律法规矩并无强行干预权限。一旦双方确认在房产证上同时署名,该房屋即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倘若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那么此房产便成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双方未能走到最后,亦应按照共有财产的方式予以处置。

若男女双方未能在法律层面进行结婚登记,则无法被视为合法夫妻关系,他们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所有财物均应当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物权,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中所记载的权利人为最终依据。例如,房产证书上仅载有男方姓名而无女方姓名,尽管购房协议可能出现女方的签名,但这并不影响该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事实。然而,如果房产证书上同时列明了男女双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应当被认定为男女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没有结婚证明的前提下,房产证书上可允许注明两个人的名字,然而,如果没有结婚证明而试图加注姓名的话,将会引发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进行房产加名的必要手续以及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每平米2.5元的交易费用。2、根据房产证发放之日起到交易日为止这段时间的年限,需额外征收5.5%的营业税和1%个人所得税(如不满5年);倘若房产已满5年,则无需另行缴纳此项费用。

在领取结婚证书前,购房合同可以签署双方名字,房产登记簿上姓名取决于双方意愿,法律无限制。若登记双方名下,则视为共同所有,无论是否结婚,均可按权益分割。若最终结婚,则该房产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未领结婚证购房时,房产产权可双方登记,视为共有。所有权归属基于双方协商,无论婚否,登记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如成为夫妻,房产即属法定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