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非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都不是国企,非自然人投资是指一个公司的投资者不是自然人,可能是公司、
合伙企业等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投资主体。
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
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前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
大股东的企业;
3、前两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
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4、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
股东协议、
公司章程、
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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