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下列条件下可以
解散公司:
1、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
民法院解散公司。
2、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包括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
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强制解散。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
公司解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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