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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时间:2024.03.0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离婚的,在财产上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若协商不一致,按法律规定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一方存在如家暴、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会在一定程度上少分。
如果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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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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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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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新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戴新进律师 江苏警官学院 法学本科毕业。200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事业部秘书长、诉讼律师。 曾任职某大型进出口企业从事企业法务工作,现为多家中小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多年的一线庭审实战经验,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有较丰富的办案经验。 2022年获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年入选“盈科全国青工委2023年第一期青年领军人才训练营”集训。 热衷公益,受聘于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任“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项目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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