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哺乳期吵架女方出走属于遗弃孩子吗

哺乳期吵架女方出走属于遗弃孩子吗

时间:2024.10.2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81人
律师解答:
不属于。
律师解析:
哺乳期吵架女方出走不算遗弃。女方只有有抚养能力,拒绝抚养,造成孩子生活困难的情况才会构成遗弃;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离家出走,孩子没有人照顾的情况下,才会构成遗弃。单纯的离家出走是不构成遗弃的,因为孩子还有其他家人照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安春律师

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

王安春律师 电话:15170379475 上饶人,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博士学位学历 案件重点服务地区:上饶县丶信州区丶广丰区丶横峰县丶铅山县丶弋阳县丶玉山县丶 婺源县丶德兴市丶鄱阳县丶余干县丶万年县; 2002年起被江西赣州某某学院〔大学〕、江西上饶某某学院〔大学〕聘为讲师、副教授,为大学本科学生教授《法律基础》等课程。 2016年12月之前在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元月起为上饶市最大律所之一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省律师协会会员,上饶市律师协会会员,上饶市博士联谊会会员 热心公益事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办社会公益案件。在工作中恪守诚信等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责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