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涛,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研究生学历,财x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业近23年,曾先后在银行、大型国企、高校等单位工作,擅长办理公司上市、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建材、投融资、不良资产处置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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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一般无强制冷静期。自行协商达成的离婚,为确保同意真实稳定,设30日冷静期。情感破裂向法院申请离婚,调解无效可直接裁决,无需冷静期。协议离婚则须遵守30天冷静期,任何一方可在此期间撤销申请。

达成离婚意向后,需经过“冷静期”。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需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期满无异议,方可颁发离婚证书。

通常情况下,离婚无冷静期要求。若选择协议离婚,则必须经历30天法定冷静期。而诉讼离婚,若双方感情破裂且无法调解,法官可直接判决离婚,不受冷静期限制。无论哪种方式,离婚前需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成都现行离婚制度包含冷静期。自年,成都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提交离婚申请后的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若30天内双方均未再次申请,则视为共同撤回。希望尽快离婚者,需在此期限内主动再次申请,否则按撤销处理。

在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仍需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双方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经历至少三十天的调解期。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撤销申请,若三十天后双方未取消申请,则婚姻登记机关将办理离婚手续并颁发离婚证。因此,自愿离婚也须遵守调解期限规定,未经此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