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遇到
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首先,一定要拒绝签字。不能稀里糊涂地就把字签了,一但签署协议,就意味着你同意
拆迁方给的补偿,这份协议就具有
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与作废。
2、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如果感觉补偿不合理的地方,应该要及时申请
听证。
3、在协商不拢的情况下,要申请第三方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给与方案,如果评估结果还是不合理,可以申请再次评估。
4、在
行政裁决阶段要把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在行政裁决调解会上全部表达出来,不能一概地不签字、不到场、不理会,不然迎来的将会是
司法强拆。
5、如果面临
强拆,不要以身抗拆和拆迁方硬碰硬,以暴制暴解决不了问题。应该对被拆房屋结果与内部进行拍照录像记录,然后对强拆现场、人员、车辆进行拍照录像记录。并及时
报警,并保留报警记录和回执。
6、及时申请
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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