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
宋建军律师早年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国家三级注册律师,现任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律师执业三十一年。从业律师之前,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宋建军律师从1986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尽全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多家政府、公司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在律师业务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几十篇。通过各种灵活的非诉讼和诉讼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以“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宋建军律师办理过:建筑房产、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涉外诉讼等业务及刑事犯罪案件。对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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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样具有继承权利。在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其应得的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法定继承过程中有明确的继承顺序划分。虽然第一顺位继承人拥有优先继承权,然而如果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明了第二顺位继承人优先接受遗产的话,则该项遗嘱将具备更高的法律效力。

关于房屋遗产继承是否需要证实兄弟姐妹关系的探讨通常情况下,继承人继承财产都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明文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在进行不动产继承处理时,必须提交被继承人的正式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文书资料。在此基础之上,遗产分配将以遗赠人为其第一顺位的合法配偶、子女及父母权益为先,其次再考虑遗赠人的第二顺位的亲生兄弟姊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的应有之权。

表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按照规定,法定继承人主要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表兄弟姐妹不互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可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