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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5.05.1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05人
律师解析: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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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娟娟律师

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

自从事律师行业以来,一贯坚持心系当事人,认真倾听每一份诉求,做好每一件受托之事,不负每一位委托人所望。始终以认真细腻的态度对待经手的每一个案件,善于从委托人最实际的需求出发,提供可观理性的法律建议,以最大可能达到委托人的目标。在日常办理诉讼案件当中,不是简单的追求判决结果,而是一直力求寻找更为周全的解决方案,调和双方矛盾,为当事人谋需求,计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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