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
法盾律师团队律师从业多年来,办理房产物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刑事等领域的几百件案件,工作作风严谨踏实,为人诚实守信,办案经验丰富。 执业领域: 房产物业、债务追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公司顾问、刑事等领域 团队合作服务服务过的公司有万科、深圳港中旅(苏州)分公司、栖霞建设集团、西安天地源集团、正荣集团、金辉物业、上海盛高物业苏州分公司、泰禾集团等。在执业中与政府和媒体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接触。在房地产、合同案件、物业管理纠纷等方面尤为擅长。 法盾律师团队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法盾律师团队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团队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在子女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父母为其购买房产或者提供部分资金资助其进行购房活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这处房产或者资金视为是父母专属于自己孩子的赠与行为,而和他们在结婚之后形成的配偶并没有任何关系。

离婚时房产处理遵循法定原则:共同期间购置房产,无论产权单名,皆视为夫妻共有,可能需估值分配或竞拍。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能按出资比例共享,需另议。一方父母全款赠与并登记其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属明确的房产按上述规则处理,否则可能通过拍卖后分配。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