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核准类项目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化工原料,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
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
2、颜料油漆,包括颜料、梁料和防腐制品;
3、日化用品,包括清洁制剂和不含药物的梳妆用制剂;
4、燃料油脂,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
5、医药,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
6、金属材料。包括未加工及半加工金属,金属矿石,以及某些普通金属制品。
法律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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