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拖欠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日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
违约金,具体的
违约金比例,按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约定内容来确定。按法律规定,
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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