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言善律师事务所
周沛,陕西言善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员。 一、2016年起专职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大型金融公司、建设工程公司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估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经营模式合法性及可行性、公司股权并购、转让等、参与企业重大合同谈判及起草、负责企业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审核、处理企业所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熟悉企业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能够根据企业所在行业法律法规,分析并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内外法律合规风险。 ???????? 曾服务过金融、建筑、批发、制造、人力资源等行业公司,如: ???????? 二、专职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最优的解决方案。 ????????一)公司法律事务:公司日常法律顾问,公司章程、制度建立,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公司隐名股东权益受损纠纷,投资尽职调查等非诉事务。 ????????二)经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抵押借款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 三、民事案件中,周沛律师在劳动、工伤、债权债务、特许经营、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诉讼,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在业界颇具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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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的法定有效期是多久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关于其担保期限的设定存在四种具体情境。其中一种情境是依据双方之间的明确约定来确认,而另外三种情境下,担保期限的截点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最多持续六个月的时间范围。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延长至诉讼阶段对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而言,倘若其与债权人并未事先约定保证期间的话,那么债权人拥有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此外,具备此种担保性质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前若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则须从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请求之日起,方可正式启动对该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保证责任期限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确定写入合同。约定时间不得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同步结束,否则视为无效。若约定不清,保证期间自主债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算起。债权人需明确主债务履行期限,否则保证期间从提出履约要求宽限期满日开始。债权人与保证人可有效约定保证责任期限。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责任期许即保证人履行保证的期间,按契约规定或法律规定处理。一般保证的期限为债务到期日起六个月,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到期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义务,否则保证人免责。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