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
马涛律师简介 马涛律师,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优秀律师奖获得者,执业时间超过16年,是一位在民商、刑事领域享有盛誉的资深律师。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国际注册高级财富管理师(SFWVM)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等多项专业资质,多年的实践为马律师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马涛律师精通中文和英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复杂民商纠纷和刑事案件中表现卓越。 在执业生涯中,马涛律师始终秉承专业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持以“客观、公正、文明、尽职”的态度,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原则。他坚信,法律不仅是维护权益的工具,更是推动社会公平的基石。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案情洞察力,他成功代理了多起江苏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赢得了广泛赞誉。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个人百姓,马涛律师都以高度责任心和同理心,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确保合法权益最大化。 在执业经验与专长方面,马涛律师在民商和刑事领域屡创佳绩。例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他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借出资金九十余万元;在涉及非法集资的复杂案件中,他通过精准辩护,驳回原告起诉,获得法院支持,有效维护了委托人权益;在债权转让事务中,他助力当事人连本带息收回借款145万余元;另一起案件中,他帮助追回借款122万元及相应利息,展现了卓越的执行力。在刑事领域,一宗涉嫌猥亵案中,量刑建议为两年,但经马涛律师的专业介入与有效辩护,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仅七个月,充分体现了他对刑事辩护的深刻理解和实战能力。 马涛律师以激情与专业并重的方式,持续深耕法律前沿,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提供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策略,同时为老百姓提供贴心法律支持。如果您正面临民商或刑事法律问题,欢迎联系马涛律师,他将以丰富的经验和坚定的信念,为您保驾护航,共创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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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之前,由某一方独自承担房款首付款项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双方的姓名,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此种行为即表示双方共享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尽管在结婚前,可能有其中一方全额支付房款的情况发生,然而当另一方的姓名被加入产权证时,这实际上就等同于赠予对方部分房产权益,因而在法理意义上讲,这套房产便是共同所有的。

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即便仅登记了配偶单方面姓名,原则上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资产。然而,如若该房产确系由某一方以其个人资产购得,则属例外情况。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婚姻持续阶段中所累积的所有财物,除非有明确约定排除在外,否则均应被视作夫妇共有的财产范畴。

1、在子女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父母为其购买房产或者提供部分资金资助其进行购房活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这处房产或者资金视为是父母专属于自己孩子的赠与行为,而和他们在结婚之后形成的配偶并没有任何关系。

夫妻在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即便产权登记仅登记于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若此前提下,夫妻双方并未就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做出明示约定,那么在房产证上仅出现其中一人姓名的情况下,同样应当视作该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当面临离婚状况时,任何一方希望获得单处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房地产估值机构评判该房产价值,依照比例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财产分割处理。

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屋,仅登记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并不代表该房产完全属于其私有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文规定,在婚姻持续存在的时间段内,如果夫妇中的任何一方在购置房产过程中并未与另一方达成明确的协议或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来表明所有的购房款项均由个人承担的话,那么即便是只有作为配偶的一方在房地产证上面注明姓名或者仅以单方面名义进行房产登记,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妇双方共有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