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成立反诉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
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
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
诉讼请求或者
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
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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