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住房公积金属于
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
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分割
夫妻财产的原则具体如下:
1、合法分割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男女平等原则;
6、尊重
当事人意愿原则。
相比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以下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方式如下:
1、办理婚前个人
财产公证;
2、以
书面形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
婚前财产公证,即未婚男女在登记前达成协议,对各自财产进行有效划分并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
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
身份证明;协议书(公证处可根据双方意愿代拟);有关
财产证明;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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