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地方政府非法批地的形式、违法征地的情形是什么?

地方政府非法批地的形式、违法征地的情形是什么?

时间:2025.05.07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013人
律师解析:
地方政府非法批地、违法征地的情形有:
1、地方政府“越位”:非法批地;
2、地方政府“缺位”:企业违法占地;
3、地方政府错位:“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
遇到政府非法征地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
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
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
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
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叶律师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山林权属、行政处罚、合同事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