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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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公告日起类似房地产市场平均水平,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严谨评估,评估方法包括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评估考虑地域、时期、预期收益等因素,确保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的市场平均价。价值评估需由专业机构完成。

普通商品住宅,业主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装修和附属物的补偿,搬迁费补偿,临时安置费补偿,货币补偿补助或产权调换补助,签约搬迁奖励等。货币补偿补助或产权调换补助当中,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普通住宅按15%进行补偿。

拆迁补偿提供货币、产权调换或两者结合的选择。货币补偿以市场价格为基准,按房屋结构、折旧评估,补偿房屋所有权人经济损失。还包括周转和奖励性补偿:周转补偿按居住状况补贴临时安置;奖励性补偿鼓励配合拆迁,如自愿搬迁或放弃部分权益,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依据法规制定。

合作双方在处理补偿费用交付时,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期付款,但需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此举旨在明确拆迁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拆迁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补偿(按结构和损耗计价)、周转补偿(按人口月补贴)和奖励性补偿(鼓励配合)。若履行方式对某方不公,法律允许寻求赔偿。所有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法规,确保公平执行。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征收公告日同类型物业市场价格,由具备资格的评估机构确定。评估在公告后进行,遵循市场评估价、商品交易均价、重置价等法定基准,考虑市场行情、区位价值、预期收益和扣除税费等因素。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保公正公平。征收决定发布后,补偿额需达到或高于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