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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判决书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时间:2025.05.3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00人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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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佑松律师

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专注、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相关刑民商事法律服务,从业八年来服务30+大中型企业及众多高净值人士,经办5000万+金额的民商事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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