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炬(宜宾)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介: “方舟济世事,斯船即是家;公心聚四海,明炬行天下”。四川明炬(宜宾)律师事务所系中国西部律师界“航母”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的宜宾分所。本所秉承“客户至上、团队合作、专业分工、追求卓越”的执业理念。彭强律师作为明炬律师的一员,在执业的过程中会将明炬的执业理念贯穿始终;从实习至执业已有5年,与其他律师合作累计办理200余件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当事人都比较满意。专业主攻方向: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执业感悟: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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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会写抚养费给到子女18岁为止。不过要是18岁以上的子女,因为上学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没办法独立生活,那父母还是得继续给抚养费。给多少、给多久,就看双方的经济情况和子女的需求,双方可以商量着来。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豁免的规定关于不涉及抚养权归属而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额度设定,这需在家长间充分商议并达成一致,同时还应顾及到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的经济压力以及所在地域的整体生活状况。在此情况下,对于赋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抚养方来说,抚养费一般以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为基准进行支付。若需同时负担两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除了比例可以适当调高以外,但最高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后变更抚养权的事项应如何执行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事宜,可于离婚协议中进行明确规定,同时离婚双方须严格遵循执行。在正式离婚之后若要变更抚养权,亦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据父母双方实际生活状况以及抚养能力等因素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决和决定,以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效保护。

离婚协议条款明确表述无需支付抚养费用后,依然保留有发起诉讼之权利;对于未实际抚养子女的配偶而言,支付子女抚养费用乃是其应尽之责与司法责任所在,而未成年子女在任何情况下皆有权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因此,无论从哪方面分析,均可基于子女角度提出诉讼请求。

关于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后如何重新争取回来的法律问题探讨在男方享有抚养权利的情况下,女方有权力通过协议或者法律途径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若双方能够通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决议由女方获得对子女的抚养权利,那么双方需签署抚养权变更协议以实现这个目的。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透过法律程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力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