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不动产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继承,的确有许多不便之处,为此,我国
继承法规定对于不宜分割的不动产如房屋等,要进行估价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式来继承。具体来说是三种途径:
一是变价分割,即先将楼房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
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比例,
对价金进行分配;
二是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一人或者数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他们继承该遗产的所有权,然后按照遗产的价值拿出现金来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与继承份额相应的价金;
三是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继承人一致同意保留不动产遗产的原貌不予分割,则可以按照各继承人所该占有的遗产份额,对不动产享有相应的
权利和义务,比如按照继承份额
出资对楼房进行修缮管理,同时对楼房出租产生的红利进行分割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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