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医疗纠纷团队专家律师,专为患者维权。同时团队协作,团队内有各类专业律师,保证每位客户拥有两名以上律师为其维权。大量成功案例。青岛市第九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青岛市第八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第九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法律援助公益律师。业务范围涵盖医疗健康法律服务(医疗侵权、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化、医院管理规范化、大健康产业)、公司治理、民商事诉讼等多个领域。尤其擅长医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熟悉医院诊疗、护理及病历管理漏洞。同时还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指导,能够为当事人一方争取更多的合法利益。典型案例:1、左某诉济阳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案。为济阳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鉴定医疗过错最高比例,患方获得赔偿70万元;2、邓某诉青岛大学医疗集团某医院医疗损害案。胎儿自身发育不完全情况下,鉴定取得30%过错比例,患方获得赔偿30万元;3、李某诉沂源县某医院医疗损害案。仅凭病历,在未鉴定医疗过错情况下,患方获得赔偿38万元;4、郝某与山东大学第X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未起诉,以谈判方式为患方争取到价值6万元医疗服务方案;5、朱某、张某诉滨州某医院医疗损害案。产妇及胎儿均获得赔偿。6、曾与团队作为山东省立医院、武警山东总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代理律师,每年为医院处理各类医疗纠纷80余件。理论研讨与培训编写《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控之医患关系篇》、《医事非诉法律业务探讨》等多篇论文;参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立法缺陷及适用混乱》、《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等课题研究。为多家医院医务人员、机构进行专业法律培训。涉及科目有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控、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普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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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实际医疗费用(排除原发病),按损害程度核算;有稳定收入者,误工费以事故导致损失为准,超年度平均工资3倍封顶;无稳定收入者参照平均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贴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职员出差标准计算。

当遭遇医疗事故,患者若感觉受到伤害,有三种途径可求偿:一,与医疗机构协商;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双方共同或患者单独向当地市级医学会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三,直接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当遭遇医疗事故,患者若感觉受到伤害,有三种途径可求偿:一,与医疗机构协商;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双方共同或患者单独向当地市级医学会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三,直接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当遭遇医疗事故,患者若感觉受到伤害,有三种途径可求偿:一,与医疗机构协商;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双方共同或患者单独向当地市级医学会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三,直接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